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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专题研讨班与专题研修班培训纪律的通知
    2019-04-30浏览量: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干部教育培训各高校基地: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级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和专题研修班,参训学员认真遵守各项培训纪律、保证了培训效果。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省委组织部对全部专题研讨班和专题研修班进行跟班考核。从了解掌握的情况看,个别部门单位还存在执行调训计划不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个别单位学员报了名不参训,造成培训资源较大浪费。为了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严肃培训纪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选调学员。各市区和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下达的专题培训调训计划,统筹考虑工作相关性,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调训,重点选派长期未参加组织人事部门调训或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干部。要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对已报名参训的干部,培训期间不再安排工作任务,保证学员按时、正常参训。

    二、严肃培训纪律。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自觉服从培训机构和班主任管理,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请假。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带班跟班制度,加强学员管理,实行课前签到、课后签退,严禁代签代学等问题。学员所在单位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学员管理,主动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在开班前5天由组织人事部门向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书面请假。培训期间,学员需请假的,由学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培训机构书面请假,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培训机构不得接受学员个人请假。

    三、加强培训反馈。各培训机构要在培训班开学前一周,及时将入学通知发送至学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要将各单位学员实际参训情况、请销假情况以及遵守培训纪律情况等,分别向省委组织部、学员所在单位进行书反债。省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反馈,在每学期末进行培训通报,对通报培训表现较差的学员,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